各有关单位:
根据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《关于同意<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>等7项行业标准立项的函》(公科信〔2021〕129号),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完成了《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》《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设施设置规范》《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第1部分:总则》《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第2部分:驾驶理论考试系统》和《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第3部分: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》等5项行业标准及《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》(GA 801-2019)第1号修改单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》(GA 482-2012)第1号修改单等2项修改单征求意见稿。请研提修改意见,于7月2日前反馈标准起草组。逾期不复,视为无异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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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意见回复单
2.标准起草组联系信息
3.相关标准内容及编制说明
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
2021年6月10日